摘要 证券代码:600783证券简称:鲁信高新编号:临2011-02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暨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
证券代码:600783证券简称:鲁信高新编号:临2011-02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暨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实施谨慎性的会计政策,董事会决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做出调整: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其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由"余额百分比法"变更为"账龄分析法"(详见临2011-05号公告)。
二、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大莉女士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董事会决定聘任王庆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一),王大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三、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有关已上市项目公司股份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投资的已上市项目公司股份将陆续上市流通,结合创业投资企业的经营特点,为实现公司创业投资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金融市场环境(包括上市项目公司经营情况、证券市场趋势、国家金融、财政政策等因素)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择机对所持有的已上市项目公司的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进行处置,以保证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比例及信息披露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因公司2010年1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公司的创业投资业务已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董事会拟将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英文全称"Shandong Luxin High-Tech Industry Co., Ltd."变更为"Luxin Venture Capital Group Co., Ltd."。
公司证券简称"鲁信高新"变更为"鲁信创投",证券代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进展情况公司将另行公告。
五、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将《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Shandong Luxin High-Tech Industry Co., Ltd."变更为"Luxin Venture Capital Group Co., Ltd.",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所涉及到的公司名称。
2、将《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及资本运营(不含金融业务),投资管理及咨询;磨料磨具、涂附磨具、卫生洁具、工业用纸、硅碳棒、耐火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建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百货、机电产品的销售;机电产品安装、维修(不含电梯);矿山及化工机械制造、销售;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变更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磨料磨具、涂附磨具、卫生洁具、工业用纸、硅碳棒、耐火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建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百货、机电产品的销售;机电产品安装、维修(不含电梯);矿山及化工机械制造、销售;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 。
六、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艾新亚先生的任期已满6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艾新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董事会提名林书香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四)。
由于艾新亚先生的辞职,将使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达不到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艾新亚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林书香先生,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11年2月15日上午10:00时
2、会议地点:济南市鲁信大厦204会议室
3、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有关已上市项目公司股份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到2011年2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因故不能参加可委托他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2月14日上午9:00时至下午5:00时;
(2)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66号鲁信大厦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及公司介绍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五)。
特此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8日
附件一:王庆民先生简历
王庆民,男,1977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先后任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业务员、项目经理,现任公司监事、综合部副部长。
附件二:林书香先生简历
林书香,男,1941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先后任山东省计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山东省计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山东省计委主任、党组书记,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党组成员,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山东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等职。现已退休。
附件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林书香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8日
附件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林书香,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书香
2011年1月28日
附件五: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单位(个人)对议案的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本人已事先审阅了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名称表决结果(股)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有关已上市项目公司股份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1、同意的相应栏下划"O"或"√";
2、三项表决结果只可选择其中一项,否则表决无效。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及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暨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实施谨慎性的会计政策,董事会决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做出调整: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其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由"余额百分比法"变更为"账龄分析法"(详见临2011-05号公告)。
二、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大莉女士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董事会决定聘任王庆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一),王大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三、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有关已上市项目公司股份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投资的已上市项目公司股份将陆续上市流通,结合创业投资企业的经营特点,为实现公司创业投资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金融市场环境(包括上市项目公司经营情况、证券市场趋势、国家金融、财政政策等因素)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择机对所持有的已上市项目公司的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进行处置,以保证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比例及信息披露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因公司2010年1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公司的创业投资业务已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董事会拟将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英文全称"Shandong Luxin High-Tech Industry Co., Ltd."变更为"Luxin Venture Capital Group Co., Ltd."。
公司证券简称"鲁信高新"变更为"鲁信创投",证券代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进展情况公司将另行公告。
五、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将《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Shandong Luxin High-Tech Industry Co., Ltd."变更为"Luxin Venture Capital Group Co., Ltd.",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所涉及到的公司名称。
2、将《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及资本运营(不含金融业务),投资管理及咨询;磨料磨具、涂附磨具、卫生洁具、工业用纸、硅碳棒、耐火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建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百货、机电产品的销售;机电产品安装、维修(不含电梯);矿山及化工机械制造、销售;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变更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磨料磨具、涂附磨具、卫生洁具、工业用纸、硅碳棒、耐火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建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百货、机电产品的销售;机电产品安装、维修(不含电梯);矿山及化工机械制造、销售;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 。
六、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艾新亚先生的任期已满6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艾新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董事会提名林书香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四)。
由于艾新亚先生的辞职,将使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达不到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艾新亚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林书香先生,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11年2月15日上午10:00时
2、会议地点:济南市鲁信大厦204会议室
3、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有关已上市项目公司股份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到2011年2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因故不能参加可委托他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2月14日上午9:00时至下午5:00时;
(2)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66号鲁信大厦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及公司介绍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五)。
特此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8日
附件一:王庆民先生简历
王庆民,男,1977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先后任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业务员、项目经理,现任公司监事、综合部副部长。
附件二:林书香先生简历
林书香,男,1941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先后任山东省计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山东省计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山东省计委主任、党组书记,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党组成员,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山东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等职。现已退休。
附件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林书香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8日
附件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林书香,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书香
2011年1月28日
附件五: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单位(个人)对议案的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本人已事先审阅了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名称表决结果(股)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有关已上市项目公司股份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1、同意的相应栏下划"O"或"√";
2、三项表决结果只可选择其中一项,否则表决无效。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及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