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光伏电价补贴、并网等一系列政策密集出台的2013年,地面电站逐渐成为光伏开发的主流模式,占比近60%。2014年伊始,多家上市公司接连公告转让或受让光伏电站EPC,凸显其商业模式...
在光伏电价补贴、并网等一系列政策密集出台的2013年,地面电站逐渐成为光伏开发的主流模式,占比近60%。2014年伊始,多家上市公司接连公告转让或受让光伏电站EPC,凸显其商业模式渐趋成熟。中利科技1月2日公告,控股子公司以500万元转让旗下常州新晖新能源全部股权,实现179.5MW光伏发电EPC项目的转让。而此前公司刚刚公告,以1000万元转让控股子公司中利腾辉等联合持有的常州光昱新能源全部股权,其拥有新疆80MW项目光伏电站EPC所有权。
此外,爱康科技于去年12月31日披露了对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持有的瑞旭投资100%股权收购意向,进而获得已并网的60MW光伏电站及拟建的135MW光伏电站。1月2日,科陆电子也公告,拟600万元受让格尔木特变电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从而拥有格尔木2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相应的权益。
对于岁末年初密集进行的光伏电站转让,Sloarbuzz光伏高级分析师廉锐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分析指出,一是根据光伏补贴新政,2013年下半年开建并在年底前并网的项目仍可享受1元/度的上网电价补贴,因此企业赶在年底前集中并网;二是上市公司到年底做业绩的需求。
以民企中最早进入电站建设的中利科技为例,此前业内预计公司全年电站销售规模可达400MW至500MW,并在去年年底集中转让确认收益,实现全年业绩扭亏。据悉,经过上述两个新增项目,公司全年电站转让总量达440MW。接近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参照目前光伏电站近10元/瓦的市场转让价格,公司此次179.50MW电站转让有望获得约18亿元EPC总包款,毛利率约20%,公司完成年度业绩承诺基本无悬念。
对于从光伏材料生产向光伏运营商转型的爱康科技来说,公司此前就有已并网及拟建地面电站200MW,此次大手笔收购新增195MW光伏电站,主要是为了获得其电站开发权即“路条”。此外,电站项目通常有20-25年的寿命,长期持有有稳定的回报率。廉锐对此分析认为,“新能源配额制是市场大方向,未来地面电站扩容的压力较大,在现行国家对并网大力支持的政策下,如果没有资金压力,通过收购快速进入市场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但航天机电内部人士却对上证报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买卖电站是很常见的,核心看“发电量如何界定”,由此确定合同金额。“电站是资金密集型投资,并不是所有公司都可以承受运营20年再退出的资金压力的,因此公司是以自有资金加银行贷款还是募资来支付价款尤为关键。如果是银行贷款,电站每月发电量的核算收入必须足以支付银行利息,否则就很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