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行官网2月9日下午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在全国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上周五9家全国性银行和10个重点省市的地方银行已向央行申请首批专项再贷款;央行将于2月10日发放首批专项再贷款。金融机构拿到重点企业名单之后,原则上1天,最长2天,要将贷款发放到位。
1月31日,央行下发《关于发放专项再贷款 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事项的通知》,专门安排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专项再贷款资金投向实行重点企业名单制管理,确保资金精准投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重点企业包括两类,一是全国性重点企业,由发改委、工信部确定全国性重点企业名单,人民银行将名单转发至全国性银行;二是地方重点企业,由重点省市的省级政府确定地方性重点企业名单,报发改委、工信部备案。
刘国强介绍,专项再贷款期限为1年。银行发放贷款的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基点,目前为3.15%。银行发放贷款的利率不高于利率上限,鼓励银行以更低的利率发放贷款。此次财政部等五部门发文已明确财政按实际贷款利率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低于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