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的序列号为14000的一系列用于规范各类组织的环境管理的标准。现在已成为国际标准的ISO14001标准是ISO14000系列标准的核心。2004年11月15日正式发布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04版强调与ISO9001:及其他标准的兼容。我国同期作了等同转换。
一、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模式
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与其他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相似,共同遵守由戴明模式提供的管理模式,分为四个阶段,即:
(一)规划(策划)阶段(PLAN):组织根据自己的特点确定方针,建立组织总体目标,并确定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
(二)实施阶段(DO):为实现组织总体目标,明确职责,提供资源,制定相关的管理程序及运行控制程序,对与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活动实施有效的控制。
(三)检查阶段(CHECK):在组织活动实施过程中,应有计划的对相关活动的关键特性进行进行监控,对体系的运行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并纠正所出现的偏差,是体系健康的运行。
(四)改进阶段(ACTIONS):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定期对组织所建立的管理体系进行评审,确保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以达到不断改进的目的。
环境管理体系除遵循PDCA模式之外,它还有实现持续改进的特点,即经过一个循环之后,将上升一个新的水平上。
二、环境方针和目标指标
环境方针应包括:
(一)环境方针应适合于组织自身的规模、性质和环境影响的焦点;
(二)对持续改进和预防污染的承诺;
(三)对遵守有关法律环境法律法规和组织应遵守的其他要求的承诺;
(四)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指标的框架。
环境方针的管理包括:形成文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并传达到全体员工,可为公众所获取。
环境目标是依据环境方针制定的具体环境目的,是环境方针的具体体现。为实现方针,组织应针对每一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环境目标和指标。凡属可行,目标均应具体,指标均应可测量。
三、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是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环境管理体系的管理重点是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环境管理体系的多个要素都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如目标的设立,管理方案的制定,运行控制程序的内容,监测的内容等。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于:
(一)识别出环境因素;
(二)从中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
(三)及时更新环境因素的信息。
四、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评价
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评价包括下列几项内容:
(一)收集并识别适用于本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收集并整理本组织评价法规符合性所必需的原始资料及图纸;
(三)调查收集本组织与环境法规符合性相关的资料及数据;
(四)评价本组织对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程度。
五、运行控制
(一)组织要根据其环境方针和目标、指标,确认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与活动,正对这些运行与活动指定运行控制程序,使这些活动在程序规定的条件下运行。
(二)在运行控制程序中要规定具体的运行要求和运行标准。
(三)对组织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存在的可标识的重要环境因素,也应建立并保持管理程序,将有关的管理要求和程序通报供方和承包方,使他们按照这些管理要求管理和控制这些重要环境因素。
六、应急准备和响应
组织应对可能的事故和紧急情况进行程序化管理,程序中应确定组织存在哪些可能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并规定如何预防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时作出反应,减少环境影响。
七、检测和测量
组织应建立文件化的程序,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的关键特性进行监测。监测的内容应包括组织的环境表现、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控制、组织的目标和指标的实现情况、用于监测的设备的校准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