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龙里县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找准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释放民营企业发展活力,促进民营经济提质增效、健康发展。
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增强民营企业发展活力。一是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年初县级预算安排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合计5000万元,重点推进龙里千亿级重点工业园区建设,持续优化产业扶持政策、行业带动政策、科技创新奖补政策,突出投资对稳增长的拉动作用,激发民营企业活力。二是支持企业塑造创新发展新动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以人才需求为导向,围绕人才引进、人才培育和环境打造,完善人才、科技财政政策体系。抓好科技创新奖励各项政策的落地落实,以“真金白银”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激发企业创新内在动力。三是加快财政惠企政策资金兑现进度。落实各类涉企资金的拨付和执行,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全流程绩效管理和财会纪律监督,落实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挪用资金等问题发生,推动惠企资金早投入、早使用、早见效。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护航民营企业轻装上阵。主动加强与县发改、工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全面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落实,提升惠企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助企纾困各项措施直达快享,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税费负担。今年以来,龙里县延续执行增值税留抵退税相关政策,落实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初创科技型企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全力做好减税降费资金保障工作,通过加强对库款余额监测、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统筹使用自有资金等措施,提升库款资金保障能力,以最高效率实现助企纾困目标。
发挥政府采购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竞争。一是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民营经济政策,加快融入省政府采购电子大卖场“全省一张网”,提升政府采购的规范化、透明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县域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二是落实落细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将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将达到或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提升至40%以上。三是清除政府采购领域对中小微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退还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质量保证金。推进中小企业“一地审核、全省通用”,使电子卖场的数据多运转,让中小微企业少跑腿。四是建立政府采购投诉调解机制,有效化解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投诉,坚决杜绝拖欠企业账款行为。今年以来,全县政府采购完成限额以上项目24个,中标金额10514.99万元,其中:中小微企业中标项目22个,中标金额2959.79万元,占比28.14%;完成采购成交1257笔,成交金额498.19万元,供货商均为中小微企业;受理投诉1件,调解纠纷5件,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积极搭建金融平台,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一是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联合县人社部门多点发力,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资金引导作用,为个体创业者提供更有力的资金支持,助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增信功能和金融枢纽作用,积极引导龙里县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工具,持续推进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开展政银担风险分担业务,努力缓解县域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今年以来,龙里县共为各类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业务25笔,累计担保金额超1亿元。
深入实地走访调研,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县财政局积极履行县委非公工委成员单位职责,精心选派党建指导员指导和服务贵州三山研磨有限公司、贵州福斯特磨料磨具有限公司等县域龙头民营企业,落实单位主要领导每季度入企调研不少于1次,党建指导员每月走访不少于1次。通过定点走访、调研和指导,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提升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聚焦民营企业发展主责主业,坚持靠前收集发展需求,在政策引导、税费支持、人才招聘、企业融资、用水用电、交通及业务拓展等领域全面发力,“一对一”帮助企业解决发展困难诉求,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党建引领、深入调研、多方联动、用心服务,有力提升了财政服务民营企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做到了服务不缺位,帮忙不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