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支持莱芜区、钢城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称,为支持莱芜区、钢城区(以下简称“两区”)加快发展,全面融入省会发展总体格局,优化全市生产力布局和要素资源配置,打造省会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树立全国区域融合发展示范样板,制定若干政策措施。
其中,针对钢铁行业,提出了“打造绿色精品钢产业集群”的政策措施,具体内容整理如下:
支持两区加快钢铁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与沿海钢铁集群优势互补、差异发展的千亿级精品钢产业集群,延伸钢铁产业链条,积极推进400系热轧、冷轧不锈钢服务下游制造业,推动汽车零部件、轴承、磨具、锻造产业发展。
积极推广绿色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对采用绿色钢结构部品部件的重点建设项目给予补贴,推动5年内年钢结构加工能力突破200万吨。
支持精品钢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发展。
依托莱钢鲁中物流园规划建设山东钢铁交易中心。
同时,为推动两区高质量发展,《措施》中还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发展,具体如下: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两区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20亿元、10亿元的实体经济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和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财政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技改项目,给予技术装备投资额10%的一次性补助资金,最高补助500万元。
支持承接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和引导历下区、市中区等中心城区及济南高新区与两区建立合作机制,实施“飞地经济”成本共担、收益共享,推动科技孵化平台及科技型企业在两区布局产业化基地。面积大于300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对三层及三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助200元,具体补助内容根据产业业态确定。支持氢能源制、储、运、加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规模化生产产业园区。
建设全国重要的商用车生产基地。积极争取山东重工·中国重汽百万整车整机绿色智造产业城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在项目融资、土地指标、职工居住和通勤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支持吸引集聚一批配套企业,加快形成商用车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