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全面推进福建泉州市建筑饰面石材污染防治提升工作,有效解决行业内“低、散、小”企业等污染环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印发《泉州市建筑饰面石材行业污染防治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针对建筑饰面石材行业存在噪声、粉尘、废水、碎石、石粉等污染源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引导“低、散、小”石材企业集中入园和整合提升,推动实施应用除尘、降噪、废水回用、固废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强化污染源治理,规范行业内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建筑饰面石材厂区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方案要求各地要制定位于规划禁采区的建筑饰面石材矿山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和巡查监管的工作方案,切实把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环保督察相结合,加大对敏感时间段、重点区城的巡查力度,防止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死灰复燃,全面遏制无证非法违法采矿行。
方案要求南安要从严控制注册和重新备案新的普通建筑饰面石材项目,加工集中区外不得新增建筑饰面石材项目。各地的改、扩建建筑饰面石材项目应在划定石材加工集中区内,并加快推进对零散分布的合规石材企业搬迁入区和整合提升。
支持南安市整合“低、散、小”建筑饰面石材企业建设小微建筑饰面石材产业园区,推动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对园区内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大力推进企业加大实施加工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提升力度,提高节能降耗水平,引进高端智能化石材加工机械,建造“数字化”“柔性化”建筑饰面石材加工车间。
方案还要求各地应全面梳理掌握辖区内石材行业“散、乱、污”企业现状,持续深入排查“散、乱、污”,严防被依法关闭的企业死灰复燃,强化巡查机制,保持零容忍态势,对于单机锯片在3片(大片)以下(含)、锯机在2台(含)以下的石材企业和在居民区内混杂的、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环境的“散、乱、污”石材企业,一经发现即行取缔。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立即将企业和经营者纳入失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