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21日从环境保护部了解到,截至6月中旬初步统计显示,“2+26”城市重新梳理排查后的“散乱污”企业增至10余万家,其中济南、邯郸...
记者21日从环境保护部了解到,截至6月中旬初步统计显示,“2+26”城市重新梳理排查后的“散乱污”企业增至10余万家,其中济南、邯郸、邢台、聊城等城市较之前所报数量有大幅度增加。“2+26”城市是指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
据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夏祖义介绍,从造成京津冀大气污染的因素看,工业污染源主要分两类,一类是重点污染源,另一类就是“散乱污”企业。经过多年的治理,重点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状况显著好转,与此同时,“散乱污”企业对环境质量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在此背景下,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和治理成为此次环保部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重点内容之一。
“这些'散乱污’企业普遍没有工商、土地、环保等手续,生产过程中大都存在违法生产、超标排放、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防扬尘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及群众健康,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因此,必须对此坚决治理。”夏祖义说。
不过,他同时也解释说,治理“散乱污”企业并不是说要全面关停,对于一些有条件进行升级改造,并在升级改造后能达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地方各级政府要帮助他们改造升级,从而减少污染排放。当前一些地区疏堵结合,在治理的同时加强引导,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