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京津冀等地区空气质量开局不利,1月份PM2.5浓度同比上升43.8%。今年是“大气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决战之年,大气污染治理...
2017年京津冀等地区空气质量开局不利,1月份PM2.5浓度同比上升43.8%。今年是“大气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决战之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将进一步加码。2月22日,环保部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媒体见面会,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在会上表示,2016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形势总体向好。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8%,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1、46、32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7.8%、13.2%、5.9%,比2013年下降幅度均超过30%。
但是,重污染天气对全年大气质量改善的影响比较大,以北京为例,2016年北京市共发生PM2.5重污染38天,其中五级29天,六级9天。不到40天的重污染天气对全年PM2.5平均浓度贡献了23微克/立方米,占比超三成。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已多次遭遇空气重污染过程,环保部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36.2%,同比下降19.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1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3.8%;PM10浓度为18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1.0%。
廊坊市PM2.5专家组王奇峰博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每年10月份PM2.5浓度最低,去年2月至10月京津冀PM2.5浓度同比下降率最大为24%,由于1月份该区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不降反升现象,今年要想维持去年水平,2月~10月PM2.5下降比例将更高,难度非常大。
根据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时间表,今年将是治理目标考核年,大气治理措施如何?
“2017年是‘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的决战之年。我们将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冬季重污染天气治理作为战略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完成2017年阶段性目标”,赵英民介绍,2017年的工作主要要包括:加强监督考核,加快推进重点治污项目,突出抓好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开展大气环境专项督查。
在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方面,赵英民提出,加大化解过剩产能力度,传输通道“2+26”城市要提前完成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10月底前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加快“禁煤区”建设,限时完成小燃煤锅炉“清零”工作,传输通道城市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赵英民强调,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行业要满足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率先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实施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在水泥、铸造等行业继续全面实施错峰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错峰生产范围,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实施电解铝、化工类企业生产调控。
此外,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放,天津港(11.360,0.10,0.89%)不再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集港煤炭,协同加强柴油车管控,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油品行为,取缔黑加油站点;全面加强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