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1月29日发布公告,明确2013年稀土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其中,对申报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的环保要求有所简化。
相比上年,商务部不再要求申请2013年稀土出口配额的生产企业,“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环保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经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证明上年和当年排污费依法按时足额缴纳、无环境违法行为,且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及配套设施健全。
相应地,2013年稀土出口配额申报企业提出申请时,也无需提交相关材料,即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上年和当年两年的环境守法证明文件,包括无环境行政处罚证明、排污费依法按时足额缴纳证明、建设项目执行环评“三同时”证明、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证明(环境监测报告正本)。而去年这些都是要求提交报送的。
商务部称,申请2013年稀土出口配额的流通企业,出口产品“须来自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符合环保要求的稀土企业”。而上年要求为,须来自符合商务部当时公告标准要求的生产企业。
可见,环保方面要求已转移至适用环保部的监管标准。去年11月以来,环保部陆续发布三批符合环保要求的稀土企业名单,共计80家,不到行业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环保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去年11月介绍,稀土行业共有企业300多家,从环保核查情况看,行业环境保护水平整体较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比较突出。
另外,商务部要求2013年出口配额申报企业在2009-2011年每年均有出口实绩,但不再规定“凡2007年1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企业,其所属或关联企业间的稀土出口实绩合并将不予认定”。商务部上年公告称,作此规定是为了提高企业经营集中度。
按商务部今年公布的两批稀土出口配额量计算,中国今年全年稀土出口配额共30996吨,比去年30184吨增加约2.7%。但过去一年多,由于全球稀土需求下滑而供应充足,稀土价格大幅下跌。据中国海关统计咨询服务中心数据,今年1-10月,中国稀土矿石、金属及化合物的出口量为11312吨,同比降7.88%,仅占全年配额的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