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国务院下发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比2010年下降16%,比2005年下降32%;“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要分别下降8%;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要分别下降10%。
为确保“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工作方案同时提出了很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但哪一项都离不开“坚决执行”绝对不能降低目标,尤其是要避免“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基本完成的“艰难旅程”。
众所周知,“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是在最后一年才露出曙光,此前一直都是“阴云密布”。2006年,全国没有实现当年确定的目标;2007年一季度,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过快,占全国工业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近70%的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六大行业增长20.6%,同比加快6.6%;2009年三季度开始,一些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能耗强度下降趋势减缓,甚至不降反升。
“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基本完成可谓是“前松后紧”,主要靠冲刺阶段前所未有的“硬执行”。国家有关部门采取了很多铁腕政策,部分地区为完成减排目标甚至实行强制性限电等做法,招致一片批评之声。
目前,“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似乎也出现了“前松”态势。今年一季度,高耗能行业增速呈上升趋势。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表示,今年1~4月份,全国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的调研表明,节能减排并不乐观。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高耗能行业仍保持较快增速,一季度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增长12.2%,比去年四季度加快2.6个百分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步履艰难……
总体而言,“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仍然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难度增大、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基础工作薄弱、能力建设滞后、监管不力等“软执行”问题。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改变,不但“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难以实现,还将严重影响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为此,该工作方案特别强调了“问责制”。即把节能减排的完成情况与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挂钩。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严重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违规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设备、虚标产品能效标识、减排设施未按要求运行等行为,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实行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是刚性指标,是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产业升级和社会转型的重中之重。但是,“硬指标”需要“硬执行”。如果工作方案的所有措施都落实到位,那么,“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也就是水到渠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