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5日电 5日,江苏证监局网站披露关于对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超新材”)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来源:江苏证监局网站
江苏证监局表示,经查,三超新材存在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2019年8月31日,三超新材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株式会社中村超硬签署资产购买合作协议的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江苏三超与日本株式会社中村超硬(简称“中村”)正式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及《技术许可合同》,拟以19亿日元购买中村现有的225台金刚线制造装置及相关附属设备、检测设备等;以3亿日元购买中村持有的与金刚线相关的所有技术的使用或实施的独占许可。
2021年9月27日,江苏三超向中村发送了《合同解除告知函》,表示设备无法稳定生产、实现销售,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设备买卖合同》及《技术许可合同》等相关协议。对该进展情况公司未及时予以披露。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不规范。2023年5月至2024年3月,三超新材全资子公司江苏三泓存放募集资金的账户均为一般账户,未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和使用,公司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未准确披露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江苏证监局表示,三超新材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董事长邹余耀、董事会秘书吉国胜未能做到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对公司上述行为负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三超新材、邹余耀、吉国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当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三超新材主要从事超硬材料工具和半导体制造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超硬材料工具包括电镀金刚线与金刚石砂轮;半导体制造相关设备是指半导体行业和太阳能光伏行业专用精密机械,包括硅棒磨倒一体机、倒角机、减薄机和边抛机等。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邹余耀。
业绩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三超新材营业收入为2.78亿元,同比降22.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665.75万元,同比降288.14%。
二级市场上,截至11月5日收盘,三超新材报30.15元/股,公司总市值3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