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从兰州市环保局获悉,按照相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所有建设项目在投产使用前,需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验收,如建...
近日,从兰州市环保局获悉,按照相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所有建设项目在投产使用前,需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验收,如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配套环保设施并执行环保要求,在向环保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后,环保部门经过初步检查后会作出验收的批复,此后建设项目才有1-3个月的调试设备、试运行生产期,环保部门在此期间将会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并建立监测报告。 窑街碳化硅厂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3年4月由兰州市环保局通过审批,于2007年初基本建成。此前一段时间,窑街碳化硅厂提出验收申请,但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经过初步检查后,发现该厂并未达到验收标准,因此对该厂一直没有予以验收。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窑街碳化硅厂在没有获得验收批复前,就进行长达近一年的“试生产”是完全错误的。他们将于12月26日前往红古区,由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联合对该厂进行环保检查。如果窑街碳化硅厂没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规定配套环保设施,达不到环评要求,他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