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造船行业的冲击已经从中国扩大到了日韩,由于中国工厂无法及时复工并按期交付船用设备,日韩船企如今也不可避免地面临交付延期的大问题。
外媒消息称,韩国三星重工和大宇造船将会受疫情的影响,因为这两家船厂建造的许多船舶的船体分段都来自其中国子公司——宁波三星重工和山东大宇造船。
不过对于这样的评论,三星重工发言人称:“从宁波三星重工供应给三星重工巨济船厂的船体分段每年不超过20万吨,造船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由于宁波三星重工生产的大部分分段都是由几乎不会影响交付进度的零部件组成的,因此我们预计临时停工的影响将是有限的。”
“因此,宁波三星重工的暂时关闭后预期导致的生产中断,可以通过三星重工谨慎的流程管制得到完全控制。即使情况持续,我们也有应急计划。”
另一方面,据日媒报道,目前一部分日本船企已经受到了数家供应商发出的不可抗力通知,这些供应商在中国的生产基地受到了复工延迟的影响,难以按时向日本船企交付新造船所需的船用设备。因此,对于其中一些即将交付的新船,日本船企也不得不相应地向船东动用不可抗力条款。
受影响较大的一项船用设备就是脱硫装置,欧洲主要的脱硫装置供应商大多在中国设有工厂来生产设备。不过,在疫情影响下,这些工厂大多已经关闭,脱硫装置供应商也已经向日本船企发出了不可抗力通知,新造船和改装船的工期都可能会有所延迟。
虽然目前不可抗力通知所涉及的合同详细信息尚不确定,但业内人士指出,对于需要安装脱硫装置的新造船而言,很多合同都要求脱硫装置在船舶竣工之前的3个月左右交付。考虑到这一点,不可抗力通知面向的新造船可能大多数是在“5月至6月完工交付的中大型散货船”。
据了解,对于日本船企而言,配备脱硫装置的中大型散货船在其手持订单中占据了相当一部分的比例。鉴于这一情况,日本船企已经将设备制造商的不可抗力通知告知了船东。
一家收到不可抗力通告的日本船企高层透露,虽然制造商以中国工厂停工导致交货延期为理由宣布不可抗力,但却不确定工厂何时开工,如果没有告知脱硫装置的新交货日期,“我们不能接受不可抗力”。
另一方面,也有日本船企称,收到的不可抗力通知显示,截至2月14日,3月以后的脱硫装置交货时间全部难以确定。预计近期新造船和改装船工期将不可避免地延迟,甚至连下半年预定交付的新造船都可能会因此延期。
一旦原定于上半年的船舶延期到今年下半年交付,船企必须面临监管原因带来的更大问题。按照2009年MSC第87次会议明确的IMO GBS的要求和执行时间,2020年7月1日及以后交船的所有150米及以上船长的油船和散货船(不包括矿砂船及兼装船)必须符合目标型船舶建造标准(GBS),也即相关船舶船舶设计和规范必须符合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协调共同结构规范(HCSR)。
对于船企而言,2020年下半年交付的船舶早已按照了新规范标准来设计建造。但是在上半年交付的船舶中还有相当数量不满足新规范要求,很有可能需要重新审核修改设计建造要求,将面临无法交付的严重局面,一些新造船合同甚至会因此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