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盐城市安监局关于印发盐城市企业安全生产履责信用等级评定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盐安监〔2018〕3号)的规定,将对江苏瑞和磨料磨具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列入“...
根据《盐城市安监局关于印发盐城市企业安全生产履责信用等级评定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盐安监〔2018〕3号)的规定,将对江苏瑞和磨料磨具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列入“黄名单”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至12月28日。
什么是失信“黄名单”?
以企业拖欠税款、员工工资或社保费为例,拖欠2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是较重失信行为,会被列入“黄名单”、记录3年。拖欠超过6个月则构成严重失信行为,列入“黑名单”,自然人记录5年、企业法人记录7年。
1年内发生2次以上同类较重失信行为或发生较重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一旦出现严重失信行为,企业法人将被撤销或降低相关评估等级,限制上市融资及发行企业债券,不给予优惠政策或财政补贴,严控新增项目审批、核准及用地审批,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