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1月22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和生态环境部签署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合作协议,双方每年将互派两批业务骨干挂职交流,每批1人至2人。这也是两部门之间首次互派干部挂职交流。
双方商定,互派业务骨干挂职交流作为中长期规划予以施行,最高检政治部和生态环境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共同组织实施,挂职交流岗位包括最高检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等部门和生态环境部行政执法、法制等部门。
根据合作协议,生态环境部选派到最高检的干部将参与有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参与督查指导下级检察院办理相关案件、参与相关司法解释和工作机制完善等。最高检选派到生态环境部的干部将参与有关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管理、行政执法检查,参与相关工作文件制定等。
双方商定,最高检和生态环境部建立高层互访交流机制,负责协调合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合作中的重大问题,保障合作顺利开展。双方每年总结和沟通挂职交流情况,及时就完善机制和管理方式等进行会商。
最高检和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互派业务骨干挂职交流,旨在增进最高检与生态环境部的合作,并推动地方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的相互学习、理解、配合和支持。这有利于加强干部培养,强化实践锻炼,促进干部成长提高,优化干部队伍素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和生态环境部的行政执法职能,互通相关执法和司法信息,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