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开展,特别是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的全面推进,钢铁行业良好发展态势已经显现。近日,在2018(第九届)中国钢铁发展论坛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冶金建材处副处长水恒勇指出,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的过剩产能复产,这是今后一个时期去产能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2018年5月至6月,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将牵头组织开展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的过剩产能复产专项大检查。
水恒勇表示,此次专项大检查主要针对“地条钢”易发高发的重点省(区、市),部际联席会议将根据举报信息,及时组织开展抽查和专项核查,切实把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据悉,为了更加科学有效的做好2018年钢铁去产能工作、促进钢铁行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国家发改委与工信部研究制定了《2018年钢铁化解过剩产能的工作要点》,有望近日出台。其中主要四个方面19条政策措施包括落实化解3000万吨钢铁过剩产能任务、处置僵尸企业、推动钢企兼并重组、引导工艺流程转变等。
水恒勇介绍,根据即将出台的《2018年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2018年我国将再压减粗钢产能3000万吨左右,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去产能的重要抓手,杜绝平均摊派指标,不搞“一刀切”;多方开辟途径,进一步提高职工安置质量;积极推动企业债务和资产处置,力争取得进展;加快推进兼并重组、转型升级,钢铁供给质量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进一步优化。
2018年1月,工信部公布了新修订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为避免个别项目“钻空子”新增产能,《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无论建设项目属新建、改建、扩建还是“异地大修”等何种性质,只要涉及建设炼铁、炼钢冶炼设备,就须实施产能置换。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巡视员骆铁军强调,未来任何新上钢铁项目都要实施产能置换,以严控新增产能,实现减量高质量发展;各企业对于该置换的项目要坚决按要求进行置换,而对于该做置换却没做的建设项目,坚决不能予以备案,更不允许开工建设;要建立打击“地条钢”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死灰复燃,督促地方以处置“僵尸企业”为抓手,坚定不移去除低效产能,抓好产能置换审核关,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增钢铁产能;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完成去产能目标任务,为钢铁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