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6月21日从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十三五”165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组织实施...
记者6月21日从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十三五”165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组织实施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 165 项重大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重大工程项目”),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抓手。
《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扎实苦干,加快建立健全有机衔接、顺畅高效的实施机制。正确区分政府职责和市场作用,瞄准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短板,坚持工程建设类“硬”工程和制度环境类“软”工程统筹兼顾、同抓并举,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坚持问题导向,把落实重大工程项目与推动改革、形成体制机制结合起来,破除妨碍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体制障碍。坚持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参与、优势互补,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项目实施并获取收益,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力。
《意见》提出,由各牵头单位负责按照任务清单研究制定可操作、可追踪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分年滚动工作计划表,对“硬工程”倒排项目建设重要节点,对“软工程”提出主要进度节点和完成时限。支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多元化,实现财政性资金、银行信贷资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等的优化组合。采取投贷联动、融资担保、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更好发挥财政性资金撬动作用,提高重大工程项目融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