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8月1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通知,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硅(硅)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并最终取消对部分公司的行政复审。美国商务部裁定,江西港源硅业公司(JiangxiGang...
2008年8月1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通知,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硅(硅)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并最终取消对部分公司的行政复审。 美国商务部裁定,江西港源硅业公司(Jiangxi Gangyuan Silicon Industry)已经提供证据证明其在调查期内没有向美国销售涉案产品,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也撤回了对该公司的复审申请,因此,美国商务部决定取消对江西港源硅业公司的行政复审调查;中国普遍倾销幅度为 139.49%,而由于湖南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Hunan Provincial Import & Export Group Co)在此次行政复审中未给予合作,因此对其适用中国普遍倾销幅度。
2007年8月6日,应美国环球冶金公司(Globe Metallurgical Inc.)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硅(硅)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立案调查。复审调查期为2006 年6月1日~2007年5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046910和28046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