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11日,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环保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进行发布,78家限期治理未完成企业被责令停产整治。今年以来,市委、市政...
6月11日,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环保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进行发布,78家限期治理未完成企业被责令停产整治。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大气污染防治摆上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全力实施攻坚行动。市政府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主任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各部门互相配合、通力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累计实施后督查项目3466个,下发督办单70批次,督办解决问题324个。严格实行追责问效,对工作滞后、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公开约谈主要责任人、三次启动行政问责。
目前,已对罗庄区、费县、沂南县、高新区27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党内警告、诫勉谈话等处分。大气攻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3月份、4月份、5月份,主要指标改善幅度逐月递增,位居全省前列,按月核算获省生态补偿金均居全省前三名。
按照时间节点要求,5月31日前全市412家火电、钢铁、焦化、水泥、建陶等重点污染企业要完成限期限产治理任务。目前,已有305家按期完成治理,备案解除恢复生产;29家关闭搬迁,但仍有78家企业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
临沂市大气办将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攻坚行动方案》和《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文件要求,对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转入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