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距离“十二五”结束只有一年多的时间,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为完成“十二五”期间的减排目标,在《节能减排“十二五&rdqu...
距离“十二五”结束只有一年多的时间,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为完成“十二五”期间的减排目标,在《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之上,国务院今年5月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随后,吉林、安徽、广东、海南、山东等多地发布地方版的节能减排方案,针对各地不同情况,提出本地具体的减排目标。据媒体报道,早在2012年8月,《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制定了期间的各项减排目标。《规划》明确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的约束性目标。但从2011年到2013年的情况来看,部分指标完成的并不好,落后于时间进度要求,形势十分严峻。
《规划》提到,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比2010年的2551.7万吨、2267.8万吨各减少8%;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万吨、2046.2万吨,比2010年的264.4万吨、2273.6万吨各减少10%。
由于各地情况不尽相同,目标完成情况也有所差异。媒体透露,海南、甘肃、青海、宁夏等地区节能降碳目标完成进度相对滞后,而云南、贵州、广西等地则在减排工作方面进展缓慢,新疆在节能和减排方面进度都不尽如人意。
针对不同地区的差别,国家也提出差异性的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大气污染比较严重,要强化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污染减排,尽可能多削减氮氧化物,力争2014-2015年实现氮氧化物减排1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年能源消费量2亿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地区和东中部排放量较大地区,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前提下要多做贡献。各省级政府要对年能源消费量30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市县实行重点管理,出台措施推动多完成节能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