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务院八部委6月12日在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4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环境违法&nbs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务院八部委6月12日在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4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环境违法
据环保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环保部部长周生贤介绍,2013年全国共检查企业71万多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6499件,挂牌督办1523件,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监测结果显示,2013年十大流域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同比分别提高2.7个百分点,下降1.2个百分点。今年1~5月,第一批按照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监测的74个城市中,PM2.5平均浓度比上年同期下降7.5%,PM10平均浓度下降6.9%,重污染天气的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和污染强度均有所减轻。
从形势看,当前环境监管任务依然繁重。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以各种隐蔽手段逃避环境监管,偷排偷放恶意排污行为时有发生,一些部门和单位人情执法、协商执法,甚至执法犯法现象依然存在。周生贤指出,各级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要对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避监测等违法行为出重拳、用重典,对相关企业、单位和责任人严惩不贷,为打好污染治理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保驾护航。
进一步完善执法力度
周生贤强调,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一方面要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地方各级政府的节能减排措施。另一方面,要认真开展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的“回头看”工作,深化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
集中查处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严重区域工业园区的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的环境违法案件。对未按要求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对排入管网废水超标、影响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私设暗管偷排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停;对屡查屡犯、长期未解决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
周生贤表示,要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制度,确保监督检查到位、查处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完成2013年度全国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工作,决定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部分地区和企业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一是暂停黑龙江鸡西市、江苏连云港市、湖南岳阳市、陕西榆林市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暂停广东汕头市新增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二是对河北承德市上板城工业聚集区白河南污水处理厂等18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暂停所在城市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并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
三是对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并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