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11月,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经财务专项审计和专家评...
2008年11月,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经财务专项审计和专家评审,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被河北省科技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也是河北省首批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可在所得税等方面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