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落实动火作业
安全管理的通告
近期全国一些地方因动火引发火灾呈多发趋势,一些火灾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省、市工作部署,现就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严查严处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营业期间使用电焊、气焊及切割、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炽热表面的动火作业。
二、严查严处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未持证上岗行为。
三、严查严处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电焊、气焊及切割、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炽热表面的动火行为。
四、严查严处未办理动火审批许可、未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等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积极拨打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举报各类涉及动火作业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电话:
0551-119 0551-110
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 合肥市公安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