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两大主要工具,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可从总量和结构两个维度影响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从而影响微观主体的行为与预期、金融市场运行以及宏观经济走势。两大政策若相互协同,会产生互补效应;若各行其是,则会产生挤出效应和对冲效应。
从整体来看,财政货币政策协同的关键在于提高互补效应,实现“1+1>2”,最大程度达到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也就是说,财政货币政策的协同性直接决定了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性。当前,不确定性成为时代的基本特征,降低公共风险水平、提高宏观经济运行环境的确定性,是衡量宏观政策有效性的一个基本指向。
财政货币政策协同有两个层次:一是深层次的体制机制协同,二是浅层次的政策工具协同。深层次协同包括:财政金融部门权责利关系;央行独立性、货币政策独立性与财政资金运行;国家金库体制和现金余额管理;货币投放机制中财政与央行关系以及国债的地位与作用;国债收益率曲线与金融市场定价基准;货币总量、货币状态(比如持有者结构)与财政收支关系;铸币税、国家信用收益以及央行财务的公开透明;金融稳定、宏观审慎监管与财政的兜底责任,等等。浅层次的协同主要是指在现有体制机制下,财政货币政策不同工具之间的协同配合,包括财政货币政策工具的松紧配合、贷款贴息和融资担保、对金融机构的税收激励等。
在财政货币政策深层次协同下,两项政策融合度高、操作程序透明、信号释放清晰、政策合力效果容易把控,有助于引导预期,为宏观经济注入确定性,进而降低公共风险水平。另外,深层次协同也决定了浅层次协同的宏观经济政策有效性,深层次协同程度越高,浅层次政策工具协同的实施效果往往就越好。
在财政货币政策深层次协同性不够的情况下,浅层次的政策工具协同的整体效果就难以有效发挥。首先,财政货币政策分割程度越高,政策相互之间的挤出效应越大,宏观经济政策效果的不确定性也越大。其次,财政货币相互独立,意味着政策信号源增多,如果协同节奏把握不准,很容易扰乱市场主体预期,从而影响宏观经济政策效果。再次,如果缺乏深层次协同,浅层次政策工具协同方式的复杂度不断提高,不仅会增加政策协同成本,也将降低政策透明度,使宏观政策与市场之间的作用机制出现障碍。
随着经济货币化和经济金融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为更好发挥宏观经济调控的功能作用,我们需要着力推进财政货币政策的深层次体制机制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