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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生产许可证制度,促进砂轮产品质量提高

关键词 生产许可证 , 制度 , 产品质量|2008-03-11 00:00:00|来源 http://www.abrasives.org.cn
摘要 一、我国质量监督与管理的形式(一)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项行政审批制度。对提高产品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是狠抓源头的有效手段。为了进一步改革、完善和规范好这项制度...
  一、我国质量监督与管理的形式
  (一)生产许可证制度
  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项行政审批制度。对提高产品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是狠抓源头的有效手段。为了进一步改革、完善和规范好这项制度,充分发挥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优势和作用。国家对许可证工作的管理采取如下措施。
  1.调整发证产品的目录:把该管的管住、管好,该放开的,坚决放开。原来列入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产品有460多种,经过几次调整后,目前只有80种左右。发证产品要精,要实,要特别着重于量大面广,涉及人民生命安全健康和国民经济建设重要基础产业的产品。因为砂轮产品是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所以砂轮产品被国家列入生产许可证目录。
  2.加强国家统一管理,充分发挥省质监局的作用: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必须进一步强化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管理,要坚持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制定法规,统一确定发证产品目录,统一制定入审批实施细则,统一组织或审批审查部,统一发证。同时,在具体实施这项制度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和调动省质检局的积极性,由审查部和省质检局共同组织建立企业审查组,直接参与发证的审核工作。此外,还要充分利用国家、省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承担发证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
  3.切实加强发证后的监督管理:为了提高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国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生产许可证发证后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一是要加大对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查处力度,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实施严厉的行政处罚;二是要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 对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要坚决撤消许可证,提高许可证的权威性;三是要积极探索在生产许可证五年有效期内实行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解决生产许可证发证后监督乏力的问题,切实提高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
  4.严格生产许可证审查程序:缩短发证周期,确保发证质量,这是提高生产许可证有效性和生命力的关键所在。要切实按照标准和要求严格工厂审查程序,提高发证质理,对不具备发证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缩短发证周期,解决目前周期过长,循环太慢,效率不高的问题(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实行滚动计划)。
  5.加强星产许可证的基础性建设:一是要尽快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审核员队伍。国家质检总局要制定计划,提出明确要求,要实行严格培训,持证上岗,逐步推行职业资格制度,并建立审核员队伍档案。加强审核员队伍建设是解决发证周期过长,推行年审制度的关键所在。二是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发证企业的质量档案,并与企业普查结合起来,逐步实现信息联网,资源共享。
  6.完善生产许可证法规建设: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一是要抓紧制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将八十年代制定的查处细则、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后处理的规定与当前的实际工作需要紧密结合,形成一部完整的部门规章。二是要制定和规范一系列加强生产许可证工作管理与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程序完备,工作规范。三是要抓住适当时机,锲而不舍地推进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制定工作,将实践中的有益经验总结到行政法规的规范中去,保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生命力。
  (二)实施企业开业审查制度
  开业审查制度是从企业保护产品质量必备条件入手,保护企业“优生优育”。这是建立产品质量市场准入体系中抓源头的一项根本性措施,也是探索建立一项必要的行政审批和许可证制度。建立这项制度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批准国家质检总局的“三定”方案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去年国家总理及国务院领导视察国家质检总局时的重要指示。
  1.开业审查制度的基本方案:实施开业审查的对象,主要是生产国家必须实行严格监管的产品并列入目录的企业。第一批实行开业审查的企业,主要是生产食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等产品的生产企业。对新设立的企业,首先要进行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颁发审查证书,并据此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对已设立的企业,进行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审查后颁发审查证书,并据此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重新登记注册,换取新的营业执照。在实行开业审查的同时,还要对企业实行年审制度,使企业能够保证稳定生产合格的产品。
  2.开业审查的主要内容:一是企业的法定资格;二是原材料、元器件进货把关;三是企业生产的基本设备;四是制定和执行产品标准的情况;五是产品检验设备和计量设备与管理制度;五是产品检验设备和计量设备与管理制度;六是产品质理监督抽查的情况等。国家质检总局正在制定全国统一的审查实施细则和验收标准,尽快发布实施。
  3.企业开业审查制度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各省质检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按照行政区划,组织地(市)、县质检局对本行政区域内列入目录,需要实行开业审查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的审查细则和程序实施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审查工作。对于国家和省属大型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审查工作。对于审查封合格的,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省质检局负责颁发国家统一制作的证书,开业审查参照国家规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年审费按照该标准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在实施企业开业审查的同时,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质量档案,进行分类和动态管理,并与国家质检总局信息联网。
  (三)探索实施产品强制检验制度
  实施产品强制检验制度,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切实从生产源头上保证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的质量,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建立产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按照《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产品必须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按照WTO/TBT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出口产品和内销产品,应当在监管制度上内外一致。此外,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也明确规定,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国家重点监控的产品目录,并实行强制检验。因此,对列入目录的产品实篱强制检验制度是国家采取的一项行政强制措施。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切实肩负起这一责任,把这项新建立的制度实施好。
  (四)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制度
  中国加入WTO后,要根据相关的国际准则和国际惯例实行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外关税壁垒。为完善和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实现认证工作的国家统一管理,国家质检总局2001年12月3日以5号令形式,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此项规定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和发布统一的认证标志,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2.按照该项制度要求,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过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3.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确立了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规章和制度,批准、发布《目录》;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篱工作,制定和发布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确定产品认证的模式,指定认证机构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等;各地质检行政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认证产品的监督工作,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机构,须得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的确认,在指定的工作范围内从事认证工作,颁发认证证书,对获证产品进行跟踪检查。
  4.强制性产品认证模式:适用于单一的或者若干认证模式的组合,具体包括:(1)设计鉴定;(2)型式试验;(3)制造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4)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5)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审核;(6)获得认证后的续跟踪检查。产品认证模式依据产品的性能,对人体健康、环境和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产品的生命周期性等综合因素,按照科学、便利的原则确定。
  5.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程序包括:(1)认证的申请和受理;(2)型式试验;(3)工厂审查;(4)抽样检测;(5)认证结果的评价和批准;(6)获得认证后的监督。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程序,根据认证模式要求确定,可以是上述程序的全部或者部分环节。
  6.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缩写为CCC(简称3C标志)。认证标志的持有人应当按照认证标志的管理要求使用认证标志。
  7.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获证企业要求:应当遵守《强制性认证管理规定》,保证产品质量持续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保证销售、进口的产品为获得认证的产品;按照规定对获证产品加施认证标志;接受质检行政部门和指定认证机构的监督等。
  8.对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处理:由各地质检行政部门依据办案程序的有关规定处罚,主要包括:(1)应当认证的产品未按规定认证的,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认证;(2)获证产品未按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愈期不改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3)伪造或冒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依据国家安全质量许可、产品质量认证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砂轮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贯彻实施
  (一)砂轮生产许可证与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区别
  1.两证的性质不同:砂轮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项强制性行政审批制度;对列入许可证目录的产品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该产品的生产。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是企业自愿申请,第三方公证机构实施认证的民间自愿行为。企业可以申请ISO9000认证,也可能不申请,通过认证与否对企业的生产没有原则性的影响。
  2.审查验收的侧重点不同:生产许可证审查验收包括两方面,即质量体系、生产和检验条件,更侧重于生产和检验条件。生产和检验条件不具备肯定不能通过审查验收。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审查验收也包括两方面,即质量体系、生产和验证条件,更侧重于质量体系,企业即便是不具备生产和检验条件,只要有完整的验证程序也可以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审查验收。
  3.申请取证的程序不同: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只能向当地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申请,由专业审查部门组织审查验收,国家质检总局发证。ISO9000认证,申请企业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认证机构,由认证机构指定审查员进行审查验收,由认证机构发证。
  4.取证后的监督管理方式和力度不同:生产许可证全国统一监督管理,对违反制度者不但可吊销许可证还要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ISO9000认证由认证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制度者只能吊销证书。
  (二)企业取得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1.营业执照: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生产场地与所经营范围必须包括企业的砂轮产品的生产。
  2.产品符合标准:申请企业生产的砂轮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合格品要求。
  3.技术文件齐全:企业必须有砂轮产品技术标准及相关标准、原材料技术条件、工艺操作规程、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正确、完整的图纸等技术文件。
  4.生产、检验、计量:企业必须具备保证申证砂轮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验与测验试手段。
  5.人员:企业必须有一支足以保证产品质量和进行政党秤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验人员队伍,并能严格按图纸、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试验和检测。
  6.建立质量体系:企业必须建立且能够保持有效的质量体系。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经贸委14号令中的有关规定。
  三、我国砂轮行业的发展分析
  近几年来我国砂轮出口量呈逐年增长趋势。1999年比1998年增长14.7%,2000年比1999年增长29.2%。出口价格,1999年和2000年每吨平均价均是1592.2美元。
  近几年来砂轮的进口量、进口金额和每吨砂轮的平均价,也均呈上升趋势。以2000年与1996年比较,进口量增长66%,进口金额增长190%,每吨砂轮平均价增长74%。尤其是进口金额增长很猛,说明进口砂轮虽贵,但国内为了发展需要,仍不惜购进,且有增无减。我国进口砂轮每吨平均价格是7600美元,出口砂轮平均价格是1590美元。出口、进口价格比为1:4.8,对于个别国家(日本)出口、进口价格比达1:10。这充分说明我国砂轮产品质量还存在严重问题。
  我国已加入WTO,这不仅给我国砂轮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商机,同时也带来的挑战。
  我国在世界上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就砂轮行业来说,生产产量世界排名第一,当无疑意,然而大而不强,缺乏国际竞争力。这可从出口量大,而创汇不高,得到印证。
  根据国内外发展情况,为了及时调整砂轮产品的结构和提高产品质量,是否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发展高效、高韧性磨料及其相应的砂轮
  重点生产和发展锆刚玉、单晶刚玉、微晶刚玉和烧结刚玉以及相应的磨具。生产出质量优良的高速重负荷砂轮,钢轨修磨砂轮;整体磨削刀具用强力磨砂轮等。发展锆刚玉、烧结刚玉、微晶刚玉,是为了制备高速重负荷砂轮和强力磨砂轮。发展微晶刚玉是解决轴承钢的磨削问题。烧结刚玉主要用于磨不锈钢的重负荷砂轮。锆刚玉用于钢轨修磨砂轮以及磨合金刚、不锈钢和钛钢。
  2.发展精密砂轮
  提高磨削齿轮、螺纹、丝杠、轧辊、内孔、导轨、样板、刀具、发动机轴、销类、轴承、钢球等系列化砂轮,以及超精、珩磨等精密磨具品咱加工的先进性、适应性、稳定性和成套性,特别是精加工数控磨床使用的精密磨具和标准化、系列化与互换性,提高精加工整体水平。
  3.发展金刚石立方氮化硼砂轮
  随着高品质人造金刚石与立方氮化硼及其聚晶体的生产应用,超硬材料砂轮发展迅速,特别是立方氮化硼砂轮,在平面磨削、外圆磨削、工具磨削和内圆磨削中得到应用,且效果良好。镀衣金刚石树脂砂轮提高了树脂对金刚石的粘结力。砂轮耐用度高,在加工硬质合金方面得到广泛应用。
  4.提高砂轮的平衡性、硬度均匀性以及几何尺寸精度,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研究
  (1)研究成型料混制均匀的新型混料机
  (2)研究松散成型料的配方与混料工艺。
  (3)研究成型料混料均匀的检测方法,成型过程的工模具结构及摊料装置。
  (4)研究成型工艺和压机精度及辅助装置结构,参数对砂轮平衡和硬度均匀性的影响。
  (5)研究砂轮加工工艺,灌孔材料及灌孔方法。提高砂轮尺寸精度。
  5.注重砂轮产品的先进性、适应性、稳定性和成套性
  (1)先进性:砂轮产品在产品结构和产品性能方面,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备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国内市场产品一定的占有率。
  (2)适应性:根据用户不同磨加工对象发展的需要,在提高基本系列产品质量的基础上,要发展专用系列产品和多种复合型系列产品。
  (3)稳定性:在同类型的批量产品之间的各个产品,要求质量均匀一致,稳定、可靠、重复性好。
  (4)成套性:首先要使产品满足各类磨床,特别是数控精密磨床,以及新型磨削工艺的配套需要。积极为汽车、轴承、冶金、机床、工具、农机、航空、航天、军工、建材、交通、轻纺、机械制造等工业,提供高质量的产品。
  总之,我们的砂轮制造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对自己的发展目标,一定要准确定位,找准自己的服务对象。走“专”、“精”、“特”、“新”之路。专是指专业化。精是指以精湛的技艺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在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上做到精益求精。特是指产品要有特色,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新是指开发新产品,企业不在乎小,而要好。至于,生产设备低劣,劳动条件极差,产品质量难以保证,难以达标的企业,理应淘汰出局,更不应该再发生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摘自《中国磨料磨具》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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