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财税政策支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近期有一些企业反映,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了原材料供应方面等困难,根据税务部门掌握的增值税发票等方面的数据,当前企业复工复产进度如何?
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压力较大,税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目前,全国除湖北以外的其他地区2月的纳税申报期限在2月28日结束,申报情况怎么样?3月纳税申报如何安排?
针对这一系列社会和企业所关心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一一进行了解答。
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企业复工提速
根据税收大数据,当前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如何?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税收大数据特别是增值税发票的数据,具有客观、全面,及时反映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运行情况的独特优势。
蔡自力介绍,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复工第一周(2月10日~14日),全国企业日均开票户数与去年正常状态相比还较低。第二周(2月17日~21日)开始回升,较第一周提高了10.3个百分点。第三周(2月24日~28日)进一步回升,较第二周提高20.2个百分点,表明企业复工复产明显提速。
另一方面,税务部门利用增值税发票数据,深入细化分析,精准帮扶上下游企业实现产销对接,助力疏通产业链的堵点。
比如,浙江省税务局建立了原材料替代供货商快速响应机制,为短缺原材料企业精准匹配供货商,目前已为117家企业解了燃眉之急。
此外,山东省税务局在了解到某药用玻璃公司因交通运输受阻、防疫物资无法配送的情况后,立即用大数据筛选出信誉度高又有承运能力的物流公司,供企业选用,保障了驰援物资的正常运送。
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
除湖北以外,全国其他地区2月的纳税申报期限在2月28日结束。前期的申报情况怎么样?3月份纳税申报有何安排?
对此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介绍,为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务部门依法按程序两次延长了2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限。目前,除湖北省以外2月份纳税申报工作已经顺利结束,整个申报工作平稳有序。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受疫情影响较重而没有能够完成申报的少部分纳税人,还可以按照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总局已经布置各地税务机关及时予以受理,并且要落实好“四不”要求,即对这些纳税人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认定为非正常户、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
对于大家关心的3月份纳税申报,王道树介绍,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税务总局已经决定依法将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也就是说纳税申报的截止日期从3月16日延至3月23日。届时,对于仍属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可以由省级税务局依法依规具体明确再适当延期的范围及时限。
确保小微企业税费减免应享尽享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吸纳就业人员的主力军,也是这次疫情受影响比较大的群体,税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对此王道树表示,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减免政策比较多,既有对支持复工复产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比如湖北是免征,湖北以外的其他地区减按1%征收率征收;又可以享受国家出台的其他针对疫情防控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去年以来出台的针对月销售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免税政策。
王道树表示,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还可以享受三项社保费阶段性减免等税费支持政策,税务部门将全力确保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享尽享、应享快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