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采取措施将企业开办时间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企业开办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有利于。会议确定,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办理环节。一是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除特别规定外对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二是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申请人可自选公章制作单位。三是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不再单独核发社保登记证,压缩发票申领和参保登记时间。今年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多个工作日减至8.5个工作日,其他地方也要积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明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上述目标。
会议同时确定,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厦门、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贵阳、渭南、延安和浙江省等16个地区开展试点,改革精简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和所有类型审批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具体内容:一是精简审批。取消施工合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将消防、人防等设计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环境影响、节能等评价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由政府统一组织区域评估。二是分类管理。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三是压缩流程。推行联合勘验、测绘、审图等,规划、国土、市政公用等单位限时联合验收。实行“一张蓝图”明确项目建设条件、“一个系统”受理审批督办、“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今年在试点地区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减至120个工作日,明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这一目标,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好服务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会议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草案)》。草案突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细化了就业促进等规定,明确了市场监管措施。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重大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表示,从投资创业的便利程度看,目前还面临一些制度性障碍。作为未来发展方向的服务业,作为最具市场活力的民营经济,还面临较多准入限制。我国在世界营商环境的总体排名还处于中等水平,与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进一步释放我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还有很大的改革红利释放空间。
为扎实做好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出从四方面落实国务院部署和要求。一是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都要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8.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上半年,全国范围内要实现“8.5天”目标;二是加快推进“多证合一”基础上的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企业登记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三是着力推进网上并行办理的工作模式,改造传统的办理模式,推动建立统一的服务平台,积极协调各部门简化办事流程;四是大力推进办照和办证全程电子化,全面深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大力推进办证全程电子化。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今年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市场主体总量达到标志性高点,超过1亿户。按2017年底全国人口计算,平均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72.1户,平均每千人拥有企业22.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