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参照《目录》内容制定本区域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切实突出工作重点,提高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效能。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关于“制定实施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的要求,按照突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在总结《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2017年版)》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经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综合分析监督抽查、生产许可、风险监测、消费者投诉、网络舆情等情况,科学确定产品风险等级,总局制定了《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2018年版)》。
《目录》中,包括蚕丝被、旅行箱包(包括背提包)、烟花爆竹、轮滑(鞋)、儿童家具、机顶盒(有线/无线)、不间断电源、路由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空气净化器、净水器、电磁灶、消毒柜、按摩器、充电器、移动电源、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移动用户终端(GSM、CDMA数字蜂窝移动台)、无绳电话终端(模拟无绳电话机、数字无绳电话机)、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地毯粘合剂)、防水涂料、海水及苦咸水利用膜产品、输电线路铁塔、电力变压器、避雷器、包装机械、轴承、车载卫星导航设备、滴灌带等监督抽查合格率低的产品。
备注:
一、产品范围
本《目录》所指的重点工业产品,是基于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实际,以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为重点,突出日用消费品。
二、产品分类
本《目录》中所列产品分类源引GB/T 7635.1-2002《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 第1部分:可运输产品》,同时结合产品质量监督实际,综合参考了《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
三、评价指标
本《目录》所列产品包括三个方面指标:(1)影响依法履职的管理性指标,包括产品纳入许可准入管理、涉国家产业政策等;(2)影响公共安全的社会性指标,指产品近年来监督抽查合格率;(3)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消费性指标,包括产品有无国家强制性要求、是否涉及特定人群消费和特殊要求等。
四、动态调整目录
《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公布。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对重点监督产品及有关评价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一般在每年一季度调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