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继钢铁、煤炭去产能之后又一重点化解产能过剩的行业。7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召开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视频会议。会上国家能...
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继钢铁、煤炭去产能之后又一重点化解产能过剩的行业。7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召开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视频会议。会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晓林通报了《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下称《意见》)。
该《意见》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16个部委在7月26日联合印发,明确“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1.5亿千瓦,淘汰落后产能0.2亿千瓦以上,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节能改造3.4亿千瓦、灵活性改造2.2亿千瓦。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数据, 截至2016年底, 全国煤电装机9.43亿千瓦,2016年平均年利用小时数为4165小时,为1964年以来最低。燃煤电厂一般是按年利用小时5500小时作为技术经济评价条件,目前煤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已经低于这一条件1335小时,再加之目前煤炭价格高企,煤电企业亏损情况加剧。
截至2017年4月底,全国纳入规划及核准在建的煤电项目总规模达3.5亿千瓦。如果这些煤电项目在“十三五”期间投产,2020年煤电装机达13亿千瓦,远远超过《意见》提出的11亿千瓦以内的目标,煤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会继续大幅下降,可见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势在必行。
《意见》提出了6项主要任务:从严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不符合要求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含燃煤自备机组);清理整顿违规项目;严控新增产能规模;加快机组改造提升;规范自备电厂管理;保障电力安全供应等。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关停后的相关补偿和保障措施。包括:对列入关停计划且不参与等容量替代的煤电机组,关停后,可享受不超过5年的发电权,并通过发电权交易转让获得经济补偿;积极推进煤电企业重组;实施差别化金融,对纳入暂缓范围的在建煤电项目,金融机构要通过债权人委员会有效保护金融债权。
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负总责,需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发电企业承担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主体落实责任,中央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企业将约谈问责。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以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
对于2017年化解煤电产能过剩的路径,《意见》根据了具体实施数据。2017年全国落后产能首批关停512万千瓦,关停规模超过80万千瓦以上的地区有天津和北京。
今年煤电违规项目停建4172万千瓦,涉及总投资1745亿元,其中停建规模最大的省份是山西,停建1608万千瓦,涉及投资总额692.5亿元。
《意见》还规定,2017年缓解规模6463万千瓦,涉及总投资额2725亿元,缓建最多的省份是宁夏,涉及缓解煤电936万千瓦,涉及投资338.4亿元。其后是河北缓建470万千瓦,涉及投资223.2亿元;山西缓建746万千瓦,涉及投资336.9亿元;内蒙古缓建633万千瓦,涉及投资288亿元。
神华集团也参加了当日的会议,并表示,至今已经推迟投产煤电项目3079万千瓦,以响应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的大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