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深入开展2007年“贵阳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经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贵阳...
为深入开展2007年“贵阳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经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贵阳磨料厂等9家违法排污企业实行挂牌督办,现将督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被挂牌督办的9家违法排污企业必须于2007年7月30日之前按照“公告”要求制定整改方案,上报当地环保局、监察局审核批准,并抄报市环保局、市监察局。
二、各级环保、监察部门要对辖区内挂牌督办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督促违法排污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确保挂牌督办任务按时完成。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企业必须依法关停;对完不成督办任务、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依照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和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环境违法事实涉嫌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环保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向司法机关移送。
三、欢迎广大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挂牌督办企业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贵阳市环保局(0851)5666852 贵阳市监察局(0851)798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