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反倾销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反倾销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本公司于2013年7月23日收到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通知,美国对原产于中国金刚石锯片反倾销调查案件(以下简称“反倾销案件”)又有新的进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3年6月17日,美国商务部在联邦公告上公布反倾销案件第二次年度行政复审的终裁结果(复审期: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公司最终获得了8.1%的分别税率。2013年7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又发布公告,修改了反倾销案件第二次年度行政复审的终裁结果。根据修改后的最终裁决结果,公司在第二次年度行政复审期的倾销幅度为零。因此,公司在该复审期间适用的税率为零。
自第二次年度行政复审的终裁结果修订之日(2013年7月19日)起,美国海关对美国子公司自本公司进口的金刚石圆锯片及部件不再征收关税保证金,直至第三次年度行政复审(复审期: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终裁税率公布。(2013年2月13日,本公司被美国商务部选取为第三次年度行政复审的应诉企业,目前复审工作正在进行中。)
第二次年度行政复审终裁税率的修正,不会改变公司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