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并没有在酝酿相关惩罚性电价的政策,惩罚性电价目前应该只停留在工信部的课题研究和讨论的阶段。”当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工作人员听到目前正热传的关于“两部委正酝酿对高耗能产业实行惩罚性电价”的新闻时有些诧异地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惩罚性电价,再次被误读。
“据我分析,惩罚性电价应该是工信部正在研究的关于限制高耗能产业的政策,和国家发改委的差别电价不是一回事儿。以目前的经济形势来看,匆忙出台限制高耗能产业的电价措施的确显得有些不合时宜。即使是在"稳增长"的大背景下,对于高耗能产业的限制也是大趋势。”著名能源经济学家林伯强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为何对惩罚性电价的呼声这么高?
无论如何,惩罚性电价和差别电价早已进入人们的视野,并且随着整个社会节能减排意识的逐步增强,呼声也越来越高,人们对惩罚性电价的期待已不仅仅满足于一纸政策,全社会更关注的是节能减排的实质效果,或许这就是惩罚性电价屡次“被”提前,“被”误读的原因。
2010年5月,国务院在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已经提出,将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方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产业,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这是国家首次提及“惩罚性电价”,目的是加强对高耗能产业的整治力度。
而差别电价则是为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按照能耗、物耗、环保、技术装备水平等,将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高耗能行业的工艺装备、技术和产品划分为允许和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类。对限制类和淘汰类的用电执行相对较高的销售电价。
“无论是惩罚性电价,还是差别电价,实施的效果都不好,很多省市都停留在传达文件,象征性地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层面。原因在于,差别电价政策执行过程是一个利益调整的过程,涉及高耗能企业、电力企业和地方政府三方利益,中央政府基于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的政策诉求必须建立在有效协调三方利益的基础上。而地方政府的态度显然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一些地方政府在这两年来出台的政策就与差别电价政策的方向完全背离,以"保增长"激活"高耗能"。”电监会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高耗能”真能激活“保增长”?
一面是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一面是经济形势“硬着陆”的威胁,“高耗能”与“保增长”谁轻谁重?这是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难题。
对此,林伯强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在现在的经济形势下,真能推行差别电价不失是一件好事。因为一方面是趋于"保增长"的压力,大多数地方政府会鼓励高耗能产业扩大产能,鼓励多用煤炭,在经济形势不太好的情况下对高耗能企业少收电价的事儿很多地方政府都干过。但在另一方面,今年的经济形势的确令人担忧,让主管部门在这个时候切实落实惩罚性电价或是差别电价也是很困难的,的确显得有些不合时宜。”
而对于高耗能企业本身,多收的电价会增加他们的成本,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一定的阻力是毋庸置疑的。但地方政府时不时出台的优惠政策真的对企业有好处?“实际上这种一会儿打压,一会儿鼓励的政策对整个高耗能产业一点好处都没有。不错,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情况下鼓励高耗能产业能在短时间内为地方"保增长",并且这些优惠政策势必会导致高耗能产业的产能扩张,但产能扩张之后市场怎么消纳?只要市场一有风吹草动,这些企业很容易受害。”林伯强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多晶硅,作为太阳能光伏电池板的重要原材料,几乎是近年来最受关注的高耗能产业。在多晶硅产业发展的初期,由于高额的利润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产能逐年成倍增长,中国也成为全球最大的太阳能光伏电池板的产地。但随着多晶硅高耗能高污染特点的逐步显现,商务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相继出台了对于多晶硅的限制政策,再加上国际市场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多次打压和光伏业本身“三头在外”的特点,从今年年初,成立于2008年、投资过亿的浙江协成硅业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开始,产能、投资巨大的多晶硅企业开始走向破产,给整个产业和地方经济都带来了不小的打击。靠“高耗能”来“保增长”的恶果显露无疑。
限制“高耗能”,非得靠多收电价?
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开始以来,电价一直是企业与居民嘴里热议的话题。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政府放开管制,让市场决定价格。以此思路来看,政府一步步收紧对高耗产业的电价政策,是否有悖电力体制改革的初衷?难道除了提高电价,合理规划高耗能产业就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对高耗能产业提高电价暂时还不会对电力体制改革造成什么影响。我国的电力行业要走向市场定价还有非常长的路,在没有走到终点之前,我们不妨用电价这种手段来限制高耗能产业的发展。当然,在欧美或者日本,政府更倾向于利用税收来促进节能减排,因为他们的电价已经放开,政府插手很麻烦,中国则反之。”林伯强说。
对此华北电力大学相关专家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高耗能产业,不仅仅是制定政策限制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监管。比如说一个工厂从事着高耗能的产业,政府要征收惩罚性电价,但政府连工厂的切实情况都很难掌握知道怎么惩罚它?就算知道了谁去罚?罚来的钱怎么用?由谁来监督?所以比多收电费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督系统,严格监管高耗能产业的"一举一动"。”
而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则认为:“在企业开始从事高耗能产业之前,政府就应该有恰当的准入政策。什么样的企业可以做,它有没有一定的节能减排的技术,能不能科学地规划自己的产能,确保产能被消纳。如果在产业形成之初就有合理的规划和布局,何用再谈惩罚性电价、税收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