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6月,与各地楼市微调政策相对应的是保障房政策频出。6月5日,财政部发布消息称,为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央财政对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较好的地区给予奖励,并...
进入6月,与各地楼市微调政策相对应的是保障房政策频出。6月5日,财政部发布消息称,为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央财政对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较好的地区给予奖励,并于近日下达了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奖励资金15亿元。
财政部指出,15亿元资金中,东部地区4亿元,中部地区6.1亿元,西部地区4.9亿元。这些资金须统筹用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出,不得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业务经费不足,也不得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等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无关的开支。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去年开工的1000万套保障房今年会继续施工,加上今年新开工的700万套,保障房在建规模上将达到一个新高度,资金需求量较往年也有所提高。中央下达15亿元奖励资金意在多举措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但是,有奖励的同时也要有惩罚,对任务完成不好的地区需进行惩罚。
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也认为,地方政府在建设保障房上缺乏大量资金,这个奖励的资金显然不适合用在地方政府完成住房保障建设任务之后。这种“变相的奖励”实际上是在鼓励地方政府加快保障房开工速度、增加市场供应及拉动投资等多个需求。
据悉,2012年中央财政主要支出项目中,拟安排住房保障支出2117.55亿元,增加23.1%。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资金1787.46亿元,增加24.8%,再加上660亿元,2012年以来,中央直接下发的财政补助已达2143亿元,高于今年全年计划。
在陈国强看来,中央不断扩大保障房投资资金的同时,又下达奖励资金,有必要对奖励标准进行细化,各地保障房建设的开工率、质量指标及资金落实情况等都应作为此次奖励的标准。
“所谓完成保障房任务其实就是保障房开工率,这个很容易完成。出台奖励措施的同时也说明多地保障房建设进展不顺畅,所以这次奖励的标准就应该按照保障房建设完工率、各地需要保障的人群数量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关键还是要看保障房完工的套数。”谢逸枫说。